這一篇我們聊聊所謂的「基金」。如果你還沒看過前兩篇文章:
基金定義
基金的概念是,一群投資人共同出資去(AKA 投資)某個或某些標的。如果在基金開始投資之後,外面的人還可以加入的,那就是開放式基金;如果在開始投資後,就不能再有新的投資人加入了,那就是封閉式基金。
一支追蹤某指數表現的基金,就是我們所謂的 ETF,也稱指數型基金。電視新聞上常聽到的 XXX 基金多半是指共同基金(Mutual Fund),當然基金還是有其他類別,像是私募基金(Private Equity Fund)、常春基金(Evergreen Fund)、創投基金(Venture Capital Fund)等 ── 但這篇文章先鎖定在共同基金上。
共同基金跟 ETF 的差異
購買管道
隨著 (1) 主動型 ETF 的崛起,以及 (2) ETF 的定期定額功能出現,共同基金跟 ETF 的差異越來越小。不過在「取得」這兩種金融產品上,管道還是有些不同。從銀行理專那裡推薦過來的是基金,採取的是「申購」;如果想要一次比較多家銀行或是投信所推出的基金產品,可以利用基富通或是鉅亨網來查詢。如果想要購買 ETF,則得先開一個證券戶,之後到券商平台上,如富果、大戶投、元大投資先生等下單。
買 ETF 就跟買股票一樣,只要市場開盤你就可以買。基金申購就不一樣。基金每天都會在收盤之後計算一個淨值,根據這個淨值投資人可以申購或是贖回持有部位,而 ETF 則是根據你交易當下的買/賣價格做結算。
特別注意的是,如果在交易時間內贖回境內基金 — 即在台灣境內註冊的基金 — 真正的贖回日為次一營業日,而境外基金則有再細分,如美國是當日,香港也是次一營業日。
如果你想買的是海外基金,下面我做了一個相同標的物,但形式上(ETF vs. 共同基金)不同的表格。
基金名稱 | 類型 | 交易方式 | 最低投資額 | 費用率(Expense Ratio) |
---|---|---|---|---|
Vanguard 500 Index Fund Admiral Shares (VFIAX) | 共同基金 | 透過 Vanguard 或經紀商直接買賣 | $3,000 美元 | 0.04% |
Vanguard S&P 500 ETF (VOO) | ETF | 像股票一樣在市場上交易 | 無 | 0.03% |
稅務差異
另一個 ETF 和共同基金存在明顯差異的點呈現在稅務上。
當有投資者想要贖回基金份額時(賣掉換錢),基金經理人可能需要在市場上賣出部分持有的證券以滿足贖回需求,有可能會導致資本利得的實現(底買高賣有賺)。由於資本利得會在當年度底分配給所有共同基金的持有人,因此,即便是沒有參與賣出的投資人,也會因為他人的贖回而被迫繳稅。
相反地,當我們今天賣出 ETF 時,基金公司並不需要賣出標的物,而是將一籃子股票實物轉讓給授權參與者(AP, Authorized Participant)。由於這是實物交換(in-kind exchange),可以避掉資本利得的實現,故在美國是有相當顯著的稅務效率優勢的。不過在台灣,因為個體投資人在資本利得上不會被扣稅,所以比較無感。

銷售費
這是共同基金獨有的,而且還有兩種銷售費。買入時,投資人必須支付前端銷售費(Front-End Load),可以想成是支付給 Sales 的費用,通常 3-5% 左右。這意味著如果你投入 10,000 美元,但前端費用是 5%,那麼你實際投資的金額只有 9,500 美元。
為了鼓勵共同基金持有人不要過早賣出,賣出基金時也有可能會被收取後端銷售費(Back-End Load),同樣也是一個比例。通常來說,持有的時間越久,後端銷售費就會越低,例如持有 1 年就賣出得支付 5%,持有 2 年再賣出就下降到 4% 等以此類推。某些基金在持有 5-7 年後,後端費用會降為 0%。